Friday, September 01, 2006

大家都愛王建民:之二,打得長久,能打愈長愈好


台灣的媒體稱王建民為「台灣之光」,我們大家莫不同以身為台灣人為榮。他投得愈好,我們也覺得高興振奮。

讀到他接受《紐約時報》的專訪(連結:中文語音剪輯英文報導全文),記者問他出名之後感覺有什麼不同。王建民說,打球就是一個工作,跟成名以前一樣;問他當個球員有什麼目標,他說「就是希望能在大聯盟打得長久,能打愈長愈好」。

打球就是一個工作,希望能打愈長愈好──所謂「台灣之光」心中的理想與目標,其實是如此不偉大與不崇高,竟然是這般個人與平凡。他「僅僅」是想站上大聯盟的舞台,把自己喜歡的事情做好。聽教練與捕手的指揮,把球投好,讓球隊贏球,自己的成就感可以滿足──「就蠻好玩的,能讓打擊者打出那麼多滾地球。」他在專訪裡這樣說。

我猜想或許他還想到好好善盡本分,出場表現,自己的職業與收入也可以穩定,可以讓妻子與父母家庭生計無虞。不管如何,當他不斷努力,把握機運,追求自己的成功與自我實現的同時,也達成了球團的目標,最後大家都沾光。

想一想,目標就是追求個人的圓滿,這是多誠實坦率又謙卑的心願。不必有冠冕堂皇的虛言高調,不必背負什麼家國榮耀的大擔子。讓所有回歸基本面:自己做好自己喜歡做、擅長做的事情。表現好了,自然對每個人都好。

這個標榜平等自由、崇尚個人主義的國家,提供機會與舞台,讓每個人都能力爭上游,去追逐個人一己的成就。或許王建民來美國打拼是對的,就像導演李安,或是瑪莎葛雷姆舞團的首席許芳宜到紐約來奮鬥一樣。許芳宜說人們應該要"follow their hearts and their dreams",不要輕言放棄,給自己一個機會來實踐夢想。也許,就是藉由鼓勵許許多多小我的成功,終能匯合成一個處處領先的大我,難怪這個國家可以強盛壯大。

3 comments:

Euphtw said...

很高興王建民這樣說出自己的目標,很忠於自我的感覺。實在很受不了用“台灣之光“這類的詞來形容他,他只是在認真地當好一個職棒投手而已。如果為了為一個特定的球員而帶著國旗去場上為他一人加油,實在會覺得很錯亂呢!畢竟,棒球不是一人運動啊!

Weichuen You said...

雖然我沒有看過許芳宜的舞,但是我光讀報紙上對她的描述和報導就足以對她印象深刻了。

纖毛蟲 said...

euphtw:
我時常覺得我們亞洲人太重視群體的價值,強調要成就大我,造成許多人說得一口冠冕堂皇(要為台灣背十字架,要追求人生最後一戰...),骨子裡還不是在企求自身對名利權勢的欲求?造成台灣人99%都是表面說一套,實際做一套.
所以我對王建民的坦白誠懇就覺得很實在.
台灣人拿國旗為他加油,我是覺得還好啦.王建民在球場上若是遠遠地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,就知道有來為他加油的同胞啦啦隊,應該也會感到鼓舞吧.

miragee:
是啊.我也對許芳宜的報導訪談顯露出的勇敢認真印象深刻.追求夢想的人都很了不起,跳舞的畫畫的都一樣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