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01, 2006

大家都愛王建民:之二,打得長久,能打愈長愈好


台灣的媒體稱王建民為「台灣之光」,我們大家莫不同以身為台灣人為榮。他投得愈好,我們也覺得高興振奮。

讀到他接受《紐約時報》的專訪(連結:中文語音剪輯英文報導全文),記者問他出名之後感覺有什麼不同。王建民說,打球就是一個工作,跟成名以前一樣;問他當個球員有什麼目標,他說「就是希望能在大聯盟打得長久,能打愈長愈好」。

打球就是一個工作,希望能打愈長愈好──所謂「台灣之光」心中的理想與目標,其實是如此不偉大與不崇高,竟然是這般個人與平凡。他「僅僅」是想站上大聯盟的舞台,把自己喜歡的事情做好。聽教練與捕手的指揮,把球投好,讓球隊贏球,自己的成就感可以滿足──「就蠻好玩的,能讓打擊者打出那麼多滾地球。」他在專訪裡這樣說。

我猜想或許他還想到好好善盡本分,出場表現,自己的職業與收入也可以穩定,可以讓妻子與父母家庭生計無虞。不管如何,當他不斷努力,把握機運,追求自己的成功與自我實現的同時,也達成了球團的目標,最後大家都沾光。

想一想,目標就是追求個人的圓滿,這是多誠實坦率又謙卑的心願。不必有冠冕堂皇的虛言高調,不必背負什麼家國榮耀的大擔子。讓所有回歸基本面:自己做好自己喜歡做、擅長做的事情。表現好了,自然對每個人都好。

這個標榜平等自由、崇尚個人主義的國家,提供機會與舞台,讓每個人都能力爭上游,去追逐個人一己的成就。或許王建民來美國打拼是對的,就像導演李安,或是瑪莎葛雷姆舞團的首席許芳宜到紐約來奮鬥一樣。許芳宜說人們應該要"follow their hearts and their dreams",不要輕言放棄,給自己一個機會來實踐夢想。也許,就是藉由鼓勵許許多多小我的成功,終能匯合成一個處處領先的大我,難怪這個國家可以強盛壯大。

Saturday, August 26, 2006

大家都愛王建民:之一,菜鳥的夢想與幸福


前一陣子看了部真人實事改編的棒球電影 《心靈投手》(The Rookie)。Dennis Quaid飾演德州一個小鎮的高中棒球教練Jim Morris,他向球員學生們承諾,如果大家眾志成城,努力打入聯賽的季後賽,他就去嘗試成為職棒大聯盟的球員。他的學生果真不負教誨與激勵,賽出好成績,佛州Tampa Bay的魔鬼魟(Devil Ray)也很有人情味地讓三十幾歲高齡的Morris實踐對學生的承諾,讓他成為球團的一員,在小聯盟跑跑龍套。好不容易,他憑藉可以投出驚人速球的本領,掙到了晉升大聯盟母隊的機會。故事尾段,整個鎮歡欣慶賀他真穿上大聯盟球衣,家鄉父老親人學生齊聚球場加油,Morris則枯坐在牛棚裡,等待上場的時機。最後,他終於有了中繼出場的機會,走上投手丘,一好球、兩好球、三好球!三振了打者,完成教練交付的使命,這個最老的菜鳥演出大聯盟登板的處女作,夢想成真。

看到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故事,就很難不聯想到紐約洋基隊的台籍球員王建民。Morris能上場投四個球,解決一名打者,就是他想望已久的心願,家鄉父老將之視為無比的光榮;那能夠固定輪值先發投球,而且表現穩定傑出,深受洋基教頭Torre信賴讚賞的王建民,真是多麼不容易啊。

我喜歡從美國的媒體中來認識王建民。每次他出賽後,我用Chien-Ming Wang當關鍵字搜索Google News,看看記者與球評怎麼評述他,看看洋基的教頭球員還有對戰的打者如何談論他。大家說他大聯盟的球齡雖稚嫩,表現卻頗為穩定;或許是語言隔閡,他給人寡言謙遜的印象,但是在場上除了犀利沉球讓打者難敲出長打,更讓人驚豔的是他的沉穩。於是我學到一個報導中多次出現的英文單字:poise。報導評論中提到王建民展現的架勢根本不像是個菜鳥,他認真,寡言,謙和,沉穩。他不顯露出急躁慌亂,也看不出興奮緊張。

沉著平穩,多麼讓人艷羨敬佩的特質!在媒體新聞裡,當今的台灣似乎總是總帶著苦悶喧擾激昂憤慨的情緒,媒體人物動不動就互相叫囂對罵,民意代表跟記者都以頤指氣使的態度發言叫喊為常態。電子媒體新聞把台灣的現狀描繪成火爆動作片或是連環八卦秀,平面媒體則有志一同泡製輿論與形塑風潮,非達目的不罷休。我不禁懷疑若非王建民遠在美國,如果他置身在台灣這樣騷動浮躁的氣氛環境裡,除非真是不看新聞台、不理會政客跳梁演出、不管主筆名嘴的鼓動渲染,否則或許很難有冷靜平穩的情緒,面對滿場觀眾的喧鬧與球賽的緊張吧。

光從這一點來想,遠在異邦當個大球隊的孤獨菜鳥,說不定比在家鄉成為眾人圍拱的明星,還要幸運。至少在人生地不熟的環境裡,他能做、要做的事情,就是勉力去做好自己喜歡的事,履行夢想,好好地投球,投好球。

Friday, August 04, 2006

螢火蟲與I-390


要花多少時間,才能完整認識一個地方?

離開羅城的前兩天,與幾個朋友一同吃晚飯。吃飽了,有人提議去看螢火蟲,他說點點螢光上樹,跟聖誕燈一樣。雖然我知道住家外面的草地也有流螢飛舞,不過他說的地方到底在哪裡呢?大家說去看看吧,飯後散步運動一下也好。

我們從學校宿舍區旁的步道入口,走上伊利運河邊的小路。這條步道就離我的住所這麼近,多年以來卻從未走過。走著走著,要左轉上一座鐵橋。那是多年前鐵路經過學校時所殘留的痕跡。後來鐵道廢了,鐵軌拆了,鐵路舊址變成學校旁的長條帶狀停車場,而我們走上的鐵橋,就是從停車場末尾延伸而來。鐵橋跨過州際公路Interstate-390,橋的另一邊是暗夜無人跡的草叢與樹林,氣氛有些陰森可怕。要不是有一小群同伴相隨,自己一個人大概沒膽量獨闖。然後有人發現螢火蟲了,這邊一隻,那邊一隻,接著不知道是眼睛適應了微弱的光度,還是大群螢火蟲突然一起現身,有幾棵樹果真鑲著一明一滅的光點,此起彼落。這些閃爍螢光的顏色似乎沒有宿舍草地上的那些那麼黃綠,而且亮暗交替的頻率也快多了。或許是不同種的螢火蟲吧。雖然不如聖誕燈飾那麼亮麗,但是一眨一眨的微光,就跟天上的星光呼應。

欣賞了片刻,回到原先的小路,再往前行一小段,是另一座陸橋。再度走過橋去,這一邊樹林更深濃鬱暗,看不到螢火蟲,反而蚊子大軍襲擾不已。一行人倉皇逃離,走回陸橋,這座橋兩邊的護欄是鐵絲網,讓腳下I-390高速公路上車輛的奔馳穿梭看得格外清楚。突然來了輛大貨櫃車,轟隆隆驚天動地呼嘯飛奔來去,橋面隨之振動,真刺激。大家竟不約而同索性停下腳步,等待下一輛大車。一群人或站或蹲,靜默不語,腳下是時速百里的車燈軌跡劃過,等了一陣子,大車就是不來。有人笑說:我們好像電影裡面的徬徨頹廢青少年喔… 是啊,我們變成一群大孩子,在無聊的夏夜,尋求簡單的快感。這種感覺似乎陌生也熟悉,好像過去的生命中某段時光曾經有過,如今卻已遺忘了。

住了七年,竟然不知道在這個離住所只有幾分鐘路程的地方,有這樣的風景;以為應該很老成世故成熟了,年少無所謂卻不經意地就跑了出來。於是我想--要花多少時間,才能完整認識一個地方?要走過多少路徑,才能真正認清自己?

(The picture is taken by Ken Wronkiewicz. More information can be obtained from his web site http://www.wireheadarts.com/)